各潛在投標人:
按照本項目文件的規定,招標人現對有關問題進行補遺、答疑澄清。
1、 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談判公告中第3.3條F項“供應商若有委托代理人,則委托代理人須具有合法有效的授權委托書”現修改為“法人授權委托書:參加開標會的投標人須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;委托代理人須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原件(其委托代理人必須是擬承擔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)”。
本澄清與修改文件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澄清與修改文件與招標文件表述不一致之處,以澄清與修改文件為準。
招標人:宜昌市群眾藝術館
招標代理機構: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公司
2018/04/13